我们的祖先造字组词很有智慧,将强盗说成“绿林人士”和“草莽英雄”,将做强盗说成“落草”,这种命名大概不仅仅因为强盗总藏在深山中,也许还因为他们的生存方式、处事原则更接近人类的共同发源地――大林莽中的诸多动物。百姓和小吏、小吏和小官、小官和大官、大官和皇帝之间发生争端,决定输赢胜负的不是理也不是法,而是彼此所掌握的暴力资源。整个大宋似乎由大大小小的梁山构成,奉行的就是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的原则,出手的自然不是法也不是理,而是钱、权或者拳头和斧头。人们鄙视男盗女娼这两种职业的同时,暗含着承认他们也是一种买卖,无非是特殊的买卖。一则是刀口舔血的买卖,一则是皮肉生意。二者的共同特点是:都在出卖人类最基本也是最后的资源――生命和身体!也就是说用生命和肉体博钱。在金钱和权力面前,公道是那样苍白。不是所有的梁山人都像李逵那样,惟一的语言就是暴力,他们曾经想到合理的程序、公正的结局,可是大宋没有满足他们最起码的企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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